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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高檔餐廳最低消費禁而不止

澳門街東方賓館(000524,股吧)店一包間最低消費688元。包房最低消費300元~2000元不等 有餐廳通過調高菜價、收服務費來變相收取今日調查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意見要求餐飲企業不得設置最低消費額。不過,記者暗訪發現,廣州大部分餐飲店都設置瞭包間最低消費,其中陶然軒、炳勝、澳門街等中高檔餐飲店最低消費在300元至2000元不等。有的餐飲店則變換手法規避“雷區”,通過收取服務費或者差異化菜牌和價錢代替最低消費。不過,一些低檔酒傢,則較少設置最低消費。文、圖/記者全傑實地調查問題一:大部分中高檔餐廳包間設最低消費記者致電炳勝、陶然軒等中高檔餐飲,均發現兩傢酒傢存在不同程度最低消費。位於天河東路的炳勝私廚,包房有十幾間,全部設置最低消費,當記者提出訂房,服務員就詢問記者幾位用餐,服務員說:“7至10人的大包房,最低消費2000元,6人的包房最低消費1800元。即使是3至5人的小包房,最低消費也在800元。”記者隨後來到寶崗大道北的悅濠海鮮酒傢,雖然這裡包間不多,但每間都設有最低消費。記者訂包間時,服務員很快就回應記者:“有!包間最低消費480元。”“有沒有便宜點的?”記者問。服務員想也沒有想就蹦出兩個字:“沒有。”服務員還說,如果要大一點的包間,最低消費則要升高至680元。“你們人數少但要包間,當然需要最低消費。”服務員說。問題二:消費不夠800元賞不瞭最靚美景別以為最低消費隻存在於包間眾多的中餐廳,即使在西餐廳酒廊,同樣存在“最低消費”,而且手法更加“高明”:西餐廳一般為景觀好的座位設置最低消費,一些靚景座位往往要求消費上千元。在四季酒店99樓的天吧,要靠窗一覽廣州美景,每桌需要最低消費800元。而要坐大廳的6人沙發位置,最低消費達2000元。“如果你是四季酒店住客,則可免除最低消費。”這是服務員開出的唯一優惠。沙面蘭桂坊餐廳,由於臨江而設,這裡是眾多情侶拍拖晚餐勝地。前晚記者和朋友來到該餐廳正想入座江邊座位,但服務員“提醒”說:“消夜時段如果5人以下每桌最低消費480元。”還沒等記者回過神來,服務員繼續補充說:“如果超過5人的則不設最低消費。”問題三:同一菜式包間和大廳價格差幾成記者暗訪發現,一些餐飲企店沒有明目張膽設包間最低消費,但有一套規避“雷區”的做法:通過提供差異化菜牌菜式等方式提高包間消費,從而達到“最低消費”的目的。有餐飲業人士告訴記者,目前許多包間雖然並未設置最低消費,但是為瞭保證包間內的消費達到一定的數額,通常會提供與大廳不一樣的菜牌和菜價。還有的包間采取收服務費來調高包間消費額。記者前晚來到位於沙面島的僑美食傢,記者問包間是否設最低消費,服務員很爽快地回答:“全場都不設最低消費。”正當記者驚喜之時,服務員很快就補充說:“不過包間要加收10%服務費。”緊鄰僑美食傢的陶然軒,房間不僅設置688元、888元等最低消費,而且提供房間的菜式價格也比大廳的貴。明目張膽設“最低消費”天河東路的炳勝私廚:7~10人的大包房要2000元6人的包房要1800元3至5人的小包房要800元寶崗大道北的悅濠海鮮酒傢:包間要480元大一點的要680元澳門街東方賓館店:8~10人的包間要580元4人包間要280元20人的大包間要1680元越秀公園的雍雅山房:最小包間要300元中等包間要480元20人的大包間要2500元沙面的陶然軒:房間設置688元、888元等多種最低消費。西餐廳的“最低消費”四季酒店99樓的天吧的靠窗位置需要每桌最低消費800元。大廳的6人沙發位置,最低消費則高達2000元。沙面蘭桂坊餐廳的臨江消夜時段如果5人以下每桌最低消費480元。變相存在的“最低消費”收取服務費來調高包間消費沙面的僑美食傢,坐包間要加收10%服務費。流花湖公園的南海漁村,包間雖然不設最低消費,但要加收10%服務費。流花湖公園的唐苑酒傢的包間不設最低消費,但茶位費收取每位15元,而且要加收10%服務費。流花湖公園的順峰山莊包間不設最低消費,但茶位費每位10元,要比大廳貴2元。一樣的菜式包間貴過大廳沙面的陶然軒,娃娃魚大廳賣498元/斤,房間賣598元/斤,除瞭娃娃魚,片皮鴨房間賣128元,比大廳貴20元。餐飲業聲音房間成本是大廳成本的2倍“餐飲店不設置最低消費,對於其經營生存是有好處的,有時候客人來店消費,一聽要最低消費,頓時就會感到不高興。香港很多餐飲店都不設最低消費的,但他們有時候會和客人做好溝通,咨詢好客人的消費水平,然後根據客人需要再安排房間和菜式,這種做法值得參考。”—東江鴻星海鮮飲食集團董事長黎永星“包間的經營成本壓力是大廳的2倍。以廣州酒傢為例,一個包間卻需要2至3個服務員,但大廳3張大桌隻需要2個服務員,再加上房間的場地要比大廳寬松,房間還有獨立廁所等設施,所以算下來,包間的成本遠高於大廳。為何飛機上能差別化消費允許設置頭等艙位,但餐飲企業就不能走差別化道路禁止最低消費呢?”—廣州酒傢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趙利平“中央有關禁止最低消費的規定肯定要遵守,但也要適當考慮企業的生存壓力,餐飲包間無論員工、水電成本高於大廳,適當設置最低消費,也是餐飲業經營生存的要求,但包間最低消費也應該考慮大眾消費水平。”—廣州市飲食行業商會會長區又生法律界解釋嚴禁“最低消費”有法可依最低消費究竟合不合法?在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出臺司法解釋,餐飲行業中的“包間設置最低消費”屬於服務合同中的霸王條款。2014年3月15日施行的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也明確禁止“最低消費”。廣州德良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傑表示,商業消費應該平等公平,但最低消費確是強制要求消費者消費,明顯不公平、不合理。市工商局回應遇“最低消費”市民可投訴舉報12315投訴中心主任陳軍梅介紹,新消法實施至今,12315熱線受理關於“最低消費”的投訴約16宗。陳軍梅建議,“消費者遇到這類霸王條款,可以通過錄像等收集相關的證據,並保存相關的單據,作為維權的憑證,還可撥打12345或12315及時投訴舉報。

新聞來源http://news.hexun.com/2014-03-27/16341275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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